【疫情防控】关于新学期延期开学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第3号)

阅读次数:1842创建部门:宣传部发布时间:2020-02-11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控疫情传播,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要求,现将新学期延期开学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上级通知要求,适当延期新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进行,届时学校将另行通知。

二、全体学生务必不要提前返校,在现居住地做好自我防护,积极配合学校的防控工作,按时报送个人健康信息和行踪,不得组织、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三、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除因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返校。所有从外地返回芜湖的教职工都应向本人所在部门和居住地社居委如实报告旅行史、接触史。对自疫情重点地区和确诊病例较多地区返回芜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教职工,要进行规范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四、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教师使用智慧教学系统进行教学准备,提倡各部门、单位使用线上平台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最大限度控制疫情传播风险。

五、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指南(一)的通知》(皖教防控办〔2020〕3号)文件中各高校须在2月10日报送开学工作方案的要求,请各部门、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做好教学安排、学生服务、行政事务、疫情防控等方面开学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和开学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请各部门、单位于2月8日前将工作方案通过电子版形式报送给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海军

联系电话:3932348,13855354463

电子邮箱:wnyxyxyy@163.com

特此通知。

 

欧洲杯买球完全官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