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0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食堂伙食、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学校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清明节期间接送教职工上下班车辆安排
办 公 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8年清明节期间接送教职工上下班车辆安排
4月4日至4月6日期间,接送教职工上下班车辆安排如下:
一、8:20发车,8:30经停老校区,开往新校区;
发车地点为银湖路分部、弋矶山医院。
二、17:10发车,经停老校区,开往银湖路分部和弋矶山医院;
发车地点为新校区南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