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为强化“早发现”机制,按照安徽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自10月14日0时起,芜湖市域内所有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由“每5天至少进行1次”调整为“每3天至少进行1次”。
二、各类重点人群继续按照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频次低于“每3天至少进行1次”的,按“每3天至少进行1次”开展。
三、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10月10日的阳性感染者刘某某密接人员所在的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三山经开区、经开区于10月17日开展一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其余县市区按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开展。
四、市域内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将对其核酸检测证赋灰码和安康码弹窗,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4日